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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8浏览次数:2499

根据学校对2022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的工作部署(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建筑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建筑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孙澄

  员:刘  京、薛名辉、衣霄翔、吴松涛、姜益强

  书:于敏泽

2、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张国宏、董  慰

成员:赵来旭

注:监督电话:86281060  86281189  86281300

3. 考务及技术保障小组

为确保远程面试工作顺利实施,做好考场技术与环境保障工作,学院设立考务及技术保障小组。

  长: 张    

  员: 于敏泽  吴连娣  孙    金晓曼

4. 疫情防控工作组

      为统筹落实考核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院设立疫情防控工作组。

  长: 张国宏

副组长: 张 

  员: 于敏泽  吴连娣  孙佳  金晓曼

 

二、材料审核方案及原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材料审核结果将于58日前对外公布。


三、考核方式
    1. 线上材料原件审查

1)审查范围及方式:学院将于考核前组织所有参加远程考核的考生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硕士学历学信网确认件;四、六级成绩单;本科硕士成绩单;所有发表文章、科研、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如部分材料无法在线上审核阶段提供,考生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提示表中要加盖公章,贴照片或电子打印也可)在513日前用顺丰快递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哈工大建筑学院228室于老师收,电话86281300,邮编150006

学院将在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 考核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考虑到疫情防控因素,考核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正式考核前,学院将对考生考核环境及设备、考核流程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考生本人。

1)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2)综合考核:满分100分。主要对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

考核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核结论、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

拟录取的申请者在2022年秋季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科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考核时间、拟采用的线上考核平台、模拟演练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1300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2022
58

 

附件一:现实表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