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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95

       根据学校对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的工作部署,结合建筑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建筑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具体工作如下:

一、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孙澄
      组员:刘京、吕飞、赵晓龙、姜益强

二、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张国宏
      组员:邵郁、单既阳
三、资格审核方案及原则
       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招生工作小组主要根据生源情况、报考导师、导师名额、学生学业成绩、科研业绩、获奖情况、导师面试考核排序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价。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成立面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参加综合考核时需要携带所有申请考核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主要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学历学信网确认打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本科硕士成绩单原件,所有发表文章、获得奖惩证明材料原件,其他申请证明材料原件)。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二部分。考核采取面试方式,综合考核的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并填写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组面试记录表”,考核后上交学院。
       1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①学习经历及学业成绩。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外语能力。④科研业绩及获奖情况等。
       2
)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及在本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五、拟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考核排序依次录取。拟录取的申请者在2019年秋季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科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1
、综合考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哈工大建筑学院土木楼。
       2
、综合考核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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