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建 筑 科 学 重 点 实 验 室/
黑 龙 江 省 寒 地 城 乡 人 居 环 境 科 学 重 点 实 验 室/
黑 龙 江 省 寒 地 景 观 科 学 与 技 术 重 点 实 验 室
关于开展自主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寒地城乡人居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与黑龙江省寒地景观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根据当前我国人居环境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形势,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指引,紧紧围绕生态宜居城乡规划和绿色建筑的总体目标,突出寒地区域特色,发挥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创新发展和人才汇聚的作用,设立自主研究课题,支持相关科研人员进行相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
• 项目类型
2016年仅限申请以下两种类型课题:
1)创新研究课题(申请书中研究领域填写Z2)
资助具有一定拓展性和试探性的基础研究或学科交叉研究课题。资助金额不高于5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为2年。
2)人才培养课题(申请书中研究领域填写Z3)
资助青年教师和师资博士后(本年度要求为男教师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教师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相关研究领域进行科学探索,资助金额不高于3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为2年。
• 申报要求
1)仅限哈工大建筑学院教师、研究人员及在站博士后作为项目申请人(负责人)。
2)申报题目范围应属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或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所涵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按所在一级学科填写相应格式的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基金申请书。
4)优先支持利用研究中心实验条件的课题申请。
5)优先支持突出寒地区域特色的课题申请。
6)优先支持跨学科,与我国社会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相结合,具有创新性、前沿性的课题申请。
• 申报流程、经费管理及评定
1)申报流程、经费管理及评定验收办法详见“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报评审办法”与“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申请书中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1月1日,结题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3)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结果鉴定获得优秀的,在申请后续课题资助时,将予以优先推荐。
4)课题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8日下午16:00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1式4份)交到寒地建筑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办公室(二校区寒地建筑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4楼407室)。并将申请书电子文件发到邮箱:hdjzkx@163.com
联系人:盖特
电话:0451-86286338
附件:1.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
2.省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报评审办法.docx
3.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4.黑龙江省寒地城乡人居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5.黑龙江省寒地景观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重点实验室
黑龙江省寒地城乡人居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
黑龙江省寒地景观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