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26年春季博士生招生的工作部署,结合建筑与设计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建筑与设计学院2026年春季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孙 澄
副主任:姜益强 李梦晗
成 员:薛名辉、衣霄翔、朱逊、周志刚
秘 书:于敏泽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吴 越
组 员:董 慰、孟育博
监督电话:0451-86417288
3.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孙 澄
副组长:姜益强
成员:刘 滢、苏万庆、唐岳兴、周 岩、张甜甜
4.招生工作考务组
组长:姜益强
成员:张 琳、于敏泽
二、材料审核
招生委员会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全日制常规计划学术型、全日制常规计划专业型、非全日制和专项计划申请材料进行分类审核,专项计划申报材料审核需要结合报考单位意见,并在审核结果中占比。只有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5.部分联合培养专项,结合联合培养单位意见。
材料审核结果初步定于4月30日对外公布。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及材料提交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报名无效。
面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为5月16日,请各位考生5月15日下午14:00-16:00期间至一校区建筑与设计馆216报到(后续面试考核时间和报到时间如有调整,会另行通知),报到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审查:
①考生身份证;
②学籍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③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
④考生本人的《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⑤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英语免试证明;
⑥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⑦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⑧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如部分原件无法按时提供,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提示表中要加盖公章,贴照片或电子打印也可)、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考生签字的原件)需上交原件。
注:入学前将对所有原件进行再次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核
全日制常规计划学术型、全日制常规计划专业型、非全日制和专项计划,进行分类考核、分类录取。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硕博连读考生不参与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
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 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综合考核包括既往业绩、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占50分,每部分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科研实践能力、科研志趣和创新潜质、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全日制常规计划、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定向计划分别开展,并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进行分类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综合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时,考生提前准备3分钟自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不需要PPT。
专业组进行科研能力考核时,考生需要以PPT方式展示:1)读博规划;2)感兴趣学术前沿及见解等。时间5分钟。自述结束后,考生抽取专业考题进行回答。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按报考类别和学科分别依次录取。
如出现学科(专业)或专项计划缺额情况,可开展调剂工作。参加本次考核但未获录取资格的考生,征得预调剂导师同意后,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常规计划,同类别不同学科间的调剂,可直接按考核结果依次补录;不同类别间的调剂,需重新参加面试考核,按调剂考核成绩依次补录。
专项计划,需重新参加面试考核,按调剂考核成绩依次补录。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7288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6年4月30日
(初审:姜益强;复审:李梦晗;终审:孙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