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25年博士生招生的工作部署,结合建筑与设计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建筑与设计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澄
副组长:姜益强
成 员:董宇、衣霄翔、朱逊、周志刚
秘 书:于敏泽
2.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闫欢
组 员:陈剑飞、董慰、李梦晗
注:监督电话:0451-86417288
二、材料审核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材料审核结果初步定于10月20日前对外公布。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面试考核时间为10月26日,请各位考生10月25日下午14:00-16:00期间至一校区建筑与设计馆216报到,报到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身份证;
②学籍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③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
④考生本人的《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⑤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英语免试证明;
⑥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⑦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⑧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如部分原件无法按时提供,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提示表中要加盖公章,贴照片或电子打印也可)、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考生签字的原件)需上交原件。
注:入学前将对所有原件进行再次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核
全日制普通计划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分类选拔,分类考核,如专项计划生源不足可从已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考核将按学科进行分组考核,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硕博连读考生不参与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
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占50分,每部分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科研实践能力、科研志趣和创新潜质、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
综合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时,考生提前准备3分钟自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不需要PPT。
专业组进行科研能力考核时,考生需要以PPT方式展示:1)读博规划;2)感兴趣学术前沿及见解等。时间5分钟。自述结束后,考生抽取专业考题进行回答。
五、录取
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按学科分别依次录取(如超学科拟录取名额,申报城乡规划学博士的考生,如同意调剂,并有导师接收,可以调剂到风景园林专博;申报建筑学博士的考生,如同意调剂,并有导师接收,可以调剂到设计学学科)。对专项考生,分类考核,最终按综合考核总分分类单独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7288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