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24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的工作部署(《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建筑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建筑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澄
副组长:姜益强
成 员:董宇、衣霄翔、吴松涛、周志刚
秘 书:于敏泽
2、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闫 欢
成 员:董 慰、赵来旭
注:监督电话:86281060 86281035 86281300
3. 考务及技术保障小组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实施,做好考场技术与环境保障工作,学院设立考务及技术保障小组。
组 长: 张 琳
成 员: 吴连娣 孙 佳
二、材料审核方案及原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按一定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材料审核结果初步定于10月10日前对外公布。
三、考核方式
1.报名及材料提交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报名无效。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①考生身份证;
②学籍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③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见附件3);
④考生本人的《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4,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⑤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英语免试证明;
⑥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⑦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原件;
⑧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如部分原件无法按时提供,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提示表中要加盖公章,贴照片或电子打印也可),面试的时候带过来上交。
2. 考核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面试分为“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每名考生考核时间:“外语水平考核”不少于10分钟,“综合考核”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2)综合考核:对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二部分,各占50分。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①学习经历及学业成绩。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科研业绩及获奖情况。④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
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及在本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录取
考核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核结论、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依次录取,本次录取工作结束前,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结合导师意见,可按考核成绩顺延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
拟录取的申请者可以选择2024年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科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1300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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