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建筑类和设计学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理念,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建筑学院内各专业类本科生选择专业(方向)工作,特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专业(方向)选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管理办法》(校本教务[2019]13 号)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学院内建筑类(含建筑学、智慧建筑与建造、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和设计学类(含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业)各主修专业。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与程序,并做到政策透明、结果透明。
第五条 专业类内选择专业(方向)遵循“自主选择、成绩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 专业类内各专业(方向)按照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确定接收学生基本量,考虑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等因素,各专业(方向)接收人数上限不得超过基本量的12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专业选择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教学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考核专家组和监督组。工作组由各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秘书组成;监督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组成;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员由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学生人数确定。
第四章 实施办法
第八条 本科生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在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工科试验班(智慧人居环境与智能交通类)选择专业类工作结束后启动,并在第19周结束前完成选择专业确认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生专业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按照招生录取专业确定专业。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第十条 专业(方向)选择工作启动时,学院公布各专业(方向)接收人数上限,学生填报专业类内专业(方向)志愿,其中建筑类学生依次填报六个志愿,设计类学生依次填报两个志愿,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公示3天。
第十一条 申报人数未超出专业接收人数上限的专业(方向),直接录取申报第一志愿的学生。
第十二条 超出专业接收人数上限的专业(方向)须启动遴选程序。遴选专业(方向)根据面试资格审查分数(计算办法见附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面试考核学生名单,参加面试考核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方向)接收人数的120%。其中,面试考核名单前50%的学生,可免面试考核直接录取;如免面试考核人数超出接收人数上限,则按照面试资格审核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直接录取学生和参加面试考核学生名单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可参加面试考核。同一专业类各专业(方向)共同组织面试考核。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各遴选专业(方向)根据接收人数,按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详见附件)由高到低录取,最后一个录取名额的综合测试分数出现并列时,依面试分数,择优录取。综合测试成绩总分103分,其中面试资格审核满分70分,面试分数满分3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为零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申报的学生;第一志愿人数未达到额定接收人数的专业遴选第二志愿学生,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其他志愿录取参考此流程。各专业在招生人数上限未满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录取报名学生。
第十五条 学生选择专业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则录取名单报送本科生院复核。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在选择专业(方向)工作各公示期内,学生在如有异议,应向“专业选择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申诉。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建筑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自2019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附件
建筑学院选择专业(方向)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建筑学院选择专业(方向)综合测试成绩总分103分,其中面试资格审核满分70分,面试分数满分30分,优秀生源加分3分。
1.面试资格审查成绩
面试资格审查总分70分,其中高考成绩折算分数满分50分,学习成绩满分20分。
面试资格审查分数=高考成绩折算分数+学习成绩分数
(1)高考成绩折算分数(满分50分)
依据学生高考录取情况,确定其高考成绩折算分数。高考成绩折算分数满分50分,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折算分数=
Z=学生高考生源地考入哈工大总人数
P=高考成绩在其生源地哈工大录取学生中的排名(以投档分数为准计算)
(2)学习成绩分数(满分20分)
学习成绩分数=启动专业录取时学分绩×20%。
面试资格审查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面试考核学生名单,参加面试考核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类接收人数的120%。
面试考核名单前50%的学生可获得免面试考核资格,其他学生参加面试考核。如免面试考核人数超出接收人数上限,则按照面试资格审核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已录取学生和参加面试考核学生名单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可参加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模式,每位同学需依次进两个面试房间参加考核。学生可携带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的佐证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或专利等)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时间为每名学生在每个房间面试3分钟。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表现(满分15分)
① 对申请专业的了解情况,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实践经历等(满分5分)
考核要点:自我介绍1分钟,重点讲述对面试专业的理解;相关实践经验;展示具有相关实践经历的证书。
计分要点:表述流利,陈述清楚可得3分基本分,根据考生对专业的理解,由评委判定1分的分差,根据相关实践经历及其证明,由评委判定1分的分差。
② 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满分5分)
考核要点:从A组中抽取一题,回答抽取的问题。
计分要点:能够清晰、流利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可得3分基本分,由评委根据回答情况给出2分分差。
③ 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满分5分)
考核要点:从B组中抽取一题,回答抽取的问题。
计分要点:能够清晰、流利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可得3分基本分,由评委根据回答情况给出2分分差。
(2)综合素质表现(满分15分)
① 外语水平和能力(满分5分)
考核要点: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从C组和D组中分别抽取一题,面试前写出答案。
计分要点:能够用英语流利介绍自己,可得3分基本分,评委依据口语水平判定1分分差;评委依据笔答情况判定1分分差。
② 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满分5分)
考核要点:考核小组提前调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了解考试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从E组中抽题,回答抽取的问题。
计分要点:有不良表现及处分记录的此项计0分,其他同学可得基础分3分;评委根据对问题的回答情况给出2分分差。
③ 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满分5分)
考核要点:依据对E组答题情况得分。
计分要点:能够清晰、流利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可得3分基本分,评委根据回答问题时候的语言逻辑组织能力给出2分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