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始于1952年,由前苏联专家指导培养建筑学专业研究生,1959年开始招收导师制研究生。2005年博士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建筑学一级学科授予权。2011年学科目录调整后,获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2012年、2014年分别设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分别于1981年、1985年和1991年获得国内首批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暖通方向)。设计学学科于2003年获得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2005年获得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2011年,获得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与国内外20余家知名设计机构建立了建筑学专业实践与实习基地,其中,建筑学专业实践实习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获批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也是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重要的专业实践与实习基地。
师资情况,学院目前专任教师158人,包括教授41人,副教授81人,博士生导师51人,硕士生导师71人;海外讲席教授(院士)2人;拥有共享院士1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目前有在读硕士生599人,博士生2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