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个段落

建筑学院召开2011年春季学期考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06-27浏览次数:62

       应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学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筑学院于6月23日下午12:40在建筑馆226报告厅召开了“建筑学院2011年春季学期考务工作会议”,分管教学工作的孙澄副院长主持本次会议,涉及期末考试的主考、监考教师和本科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孙院长在会上传达了学校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着重强调了教学事故的界定及处罚办法、学生违纪认定的几种标准及对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的条例,要求主考、监考教师依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主、监考老师及教务老师考务工作职责;认真对待,将教务考务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
      通过本次会议,主考和监考教师进一步明晰了学校对期末考务工作的要求,在思想上,对考务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为本学期期末考务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开端。
 
 
孙澄副院长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