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研院发[2019]10号)的通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系)向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建筑学院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1.“关于拟录取研究生材料调取的函”纸质版盖章件(电子版见附件1)将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9点-10点在哈工大建筑学院228室发放,请同学按时领取(代领请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2,请学生自行下载打印,至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盖章后寄回。
2. 材料寄回时间及要求
档案寄回: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建筑学院223室
收件人: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
电话:0451-86281145邮寄时间:往届生人事档案需2019年5月8日前寄回;应届生人事档案入学报到前寄回。
《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表(加盖公章)》寄回: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建筑学院228室
收件人:于老师
电话:0451-86281300
《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表(加盖公章)》需2019年5月8日前寄回;
3. 建筑学院2019级硕士QQ群号:709558002咨询电话:0451-86281300
建筑学院
2019年4月12日
附件二:哈尔滨工业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表.doc